228~
又是228

大概是12年前吧!
我在228這一天失戀了!
我記得我整整傷心了一整年
幾乎每天晚上都是哭著睡著
家人不知道,我也只敢在半夜偷哭
其實~現在回憶起來,前男友並沒有多好
也不值得我這麼傷心難過
只是17,18歲當時對愛情就是個傻
喜歡的人不再喜歡我了~真的讓我非常痛苦
過了這麼多年,今天還是想到了這是我的分手紀念日
不過說真的
現在反而感謝他主動結束了我們的關係
若以我的個性,明明知道不再適合彼此
但捨不得放不下讓我絕對不會是說分手的那個人
拖著彼此 是不是又更傷心呢?

一段感情在帶來傷心之前一定也帶給彼此很大的快樂
但在分手後為什麼怎麼想都只想著傷心而忘記了分手前的快樂

謝謝你,我的前男友
謝謝你在高中時對我的呵護、忍受著我的任性
每天從大直騎車來北投接送我上學
當時的你,真的對我很好
謝謝你曾經愛過我
那是我生命中很快樂的一段時光!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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